【盧妍蓁】評論
==「涉嫌偷竊者,捉到罰十倍」有理嗎?== 婷婷和媽媽到了大賣場中,推著推車,看著琳琅滿目的商品,婷婷拿了許多自己愛吃的零食,媽媽也買了不少日常用品和食物。逛完賣場,她們已經拿了滿推車的商品了。到了收銀臺,每個收銀臺前都大排長龍。好不容易輪到了她們,婷婷和媽媽把手推車裡的東西都放到收銀臺上付了錢,提著大包小包要離開賣場,卻被工作人員攔下來,工作人員告訴婷婷和媽媽,她們有商品沒付錢,並請他們一起補付錢。婷婷和媽媽聽了一頭霧水,原來她們把東西放到收銀臺上的時候,沒注意放在手推車角落的口紅,沒拿出來付錢,被工作人員看見了才被攔下來。婷婷和媽媽都很不好意思,因為是自己的疏忽,媽媽想趕緊去補付錢...
【程意茹】評論
第 304 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一定要考上】評論
感謝2樓的解答!!明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