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意茹】評論
第 221 條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第 222 條犯前條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二、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犯之者。三、對精神、身體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者。四、以藥劑犯之者。五、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者。六、利用駕駛供公眾或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之者。七、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犯之者。八、攜帶兇器犯之者。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myan】評論
加重強制性交罪 一項三款、七款
【Jimmy Chen】評論
$222已有加重強制性交之規定,涵蓋侵入住宅,且符合強暴脅迫其實答案A的侵入住宅罪$306是有構成,傷害也構成,強制性交也構成以法條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