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A
統計:A:1,B:1,C:2,D:0,E:0
難度:計算中
【最佳姐✨(國考跨職系五榜❤】評論
貪汙治罪條例第 13 條 (長官之包庇罪)I.直屬主管長官對於所屬人員,明知貪污有據,而予以庇護或不為舉發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II.公務機關主管長官對於受其委託承辦公務之人,明知貪污有據,而予以庇護或不為舉發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