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公司因減資換發新股時,公司應於減資登記後,定下列何項期限以上,通知各股東換取並聲明逾期不換取者,喪失股東權利?
(A)1 個月
(B)3 個月
(C)6 個月
(D)12 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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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任先生來解題】評論

因減少資本換發新股票時,公司應於減資登記...

Cypress Chou】評論

    公司法第 279 條因減少資本換發新股票時,公司應於減資登記後,定六個月以上之期限,通知各股東換取,並聲明逾期不換取者,喪失其股東之權利。股東於前項期限內不換取者,即喪失其股東之權利,公司得將其股份拍賣,以賣得之金額,給付該股東。公司負責人違反第一項通知期限之規定時,各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