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有政府採購法第 101 條第 1 項係因廠商已無履行義務能力者,例如第 13 款(破產程序中之廠商), 機關通知廠商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行為,該「刊登行為」之性質為下列何者?
(A)裁罰性之不利處分
(B)行政執行
(C)觀念通知
(D)管制性之不利處分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衡諸政府 採購法相關條文之立法意旨,其乃...

TY】評論

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6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法律問題:機關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採購,發現廠商有該法第101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依該條規定通知廠商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行為,是否有時效規定之適用?總結:1~12款、第14款為裁罰性不利處分。(直接用行政罰法第27條3年時效)第13款: 管制性不利處分。 (原因: 第13款乃因特定事實予以管制之考量,無違反義務之行為,其不利處分並無裁罰性,應類推適用行政罰裁處之3年時效期間。)REF: https://tpa1.judicial.gov.tw/?struID=3&navID=29&contentID=180

Judy】評論

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6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法律問題:機關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採購,發現廠商有該法第101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依該條規定通知廠商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行為,是否有時效規定之適用?總結:1~12款、第14款為裁罰性不利處分。(直接用行政罰法第27條3年時效)第13款:【刊登行為】為【管制性不利處分】。 (原因: 第13款乃因特定事實予以管制之考量,無違反義務之行為,其不利處分並無裁罰性,應類推適用行政罰裁處之3年時效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