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評論
教育部為落實幼稚教育法第十七條之一、國民教育法第五條之一、職業學校法第十五條之二及高級中學法第六條之三,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為所轄之公私立高級中學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Nijop Wu】評論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為所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實施要點第一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本署)為落實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三條、國民教育法第五條之一、職業學校法第十五條之二及高級中學法第六條之三,所定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為所轄之公私立幼兒園、國民中小學、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之規定,特訂定本要點。參考資料
【阿龍龍】評論
C選項是改成保險費由家長繳費嗎?
【莫忘初衷】評論
(C)縣市政府應為公私立幼兒園投保場所公共意外險,其經費由中央教育部編列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