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2.某甲因參與於非公共場所或非公眾得出入之職業賭博行為,經處罰鍰新台幣九千元, 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某甲得請求分期繳納
(B)某甲得請求易以拘留
(C)本案係由警察機關處分
(D)某甲不服該處分,得提起聲明異議,對於聲明異議之決定仍不服者,得提起抗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42353
統計:A(4),B(13),C(50),D(35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娼嫖均罰
用户評論
【雲凡】評論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57條第3項規定:不服警察機關的處分,可申明異議,但對於申明異議的裁定仍不服者,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