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榜題名】評論
(一)民法§514-4Ⅰ規定:「旅遊開始前,旅客得變更由第三人參加旅遊。旅遊營業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可知(A)(D)之論述均屬正確。(二)民法§514-4Ⅱ規定:「第三人依前項規定為旅客時,如因而增加費用,旅遊營業人得請求其給付。如減少費用,旅客不得請求退還。」可知增加費用亦得請求丙給付,(B)之論述「僅得請求甲給付」係屬錯誤,為本題正確選項。而(C)之論述係屬正確。
【金榜題名】評論
(一)民法§514-4Ⅰ規定:「旅遊開始前,旅客得變更由第三人參加旅遊。旅遊營業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可知(A)(D)之論述均屬正確。(二)民法§514-4Ⅱ規定:「第三人依前項規定為旅客時,如因而增加費用,旅遊營業人得請求其給付。如減少費用,旅客不得請求退還。」可知增加費用亦得請求丙給付,(B)之論述「僅得請求甲給付」係屬錯誤,為本題正確選項。而(C)之論述係屬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