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 甲犯侵占罪,尚未被發覺,妻子乙為庇護甲而出面向警方表示係其犯罪,乙是否符合刑法自首要件?
(A)不符合,因警方並非偵查機關,向警方自首,於法未合
(B)符合,因犯罪既尚未被發覺,乙出面向警方坦承犯行,當屬自首
(C)不符合,因乙非侵占罪行為人,乙自無自首問題
(D)符合,因可以轉換成乙所犯頂替罪之自首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804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自首之要件有三: (一)自首須在犯罪未發...

佳佳】評論

想問自首的方式跟B選項的關係?我是以可以託人代為自首而選B的樓上提到的討論:四、自首之方式: (一)口頭陳述或書面報告均可,書面報告不以表明自首字樣為必要。 (二)親自前往自首或託人代為自首均可。 (三)直接向有偵查權之機關自首或間接向非偵查機關自首請其轉達亦可,但後者以轉送至偵查機關時,亦生自首之效力。

阿文】評論

TO5F題目必須要有★★★★★★★★★,...

已上榜~又上榜~再上榜】評論

速解:頂替是一種罪,表示罪犯根本不想自首或還在逃,所以跟自首無涉。頂替罪,藏匿犯人或依法逮捕拘禁之脫逃人或使之隱避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