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關於收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限於未成年人,方得被收養
(B)養父母死亡後,養子女得聲請法院許可終止收養
(C)夫妻應共同收養子女
(D)養子女從收養者之姓或維持原來之姓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77551
統計:A(1591),B(84),C(119),D(1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何謂遺囑執行人、收養

用户評論

【用戶】Zone-Ru Jhua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1080-1條養父母死亡後,養子女得聲請法院許可終止收養。養子女未滿七歲者,由收養終止後為其法定代理人之人向法院聲請許可。養子女為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者,其終止收養之聲請,應得收養終止後為其法定代理人之人之同意。法院認終止收養顯失公平者,得不許可之。第1074條夫妻收養子女時,應共同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單獨收養:一、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二、夫妻之一方不能為意思表示或生死不明已逾三年。第1078條養子女從收養者之姓或維持原來之姓。夫妻共同收養子女時,於收養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養子女從養父姓、養母姓或維持原來之姓。第一千零五十九條第二項至第五項之規定,於收養之情形準用之。

【用戶】郭綉君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A)指未成年,所以應該是問年齡多大時可以被收養,應參考 §1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