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評論
二、最近三年內應無記過以上之不良紀錄,但...
【Matt Van】評論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
【yoon】評論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12 第2項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稽核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二年以上之金融檢查經驗;或大專院校畢業、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國際內部稽核師之考試及格並具有二年以上之金融業務經驗;或具有五年以上之金融業務經驗。曾任會計事務所查帳員、電腦程式設計師或系統分析師等專業人員二年以上,經施以三個月以上之金融業務及管理訓練,視同符合規定,惟其員額不得逾稽核人員總員額之三分之一。二、最近三年內應無記過以上之不良紀錄,但其因其他人違規或違法所致之連帶處分,已功過相抵者,不在此限。三、內部稽核人員充任領隊時,應有三年以上之稽核或金融檢查經驗,或一年以上肢稽核經驗及五年以上之金融業務經驗。
【奇姬ლ(❛◡❛✿)ლ】評論
最近三年內應無記過以上之不良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