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蟲不易】評論
票券金融管理法 (民國 107 年 12 ★ 05 ★)...
【無自性】評論
票券商不得簽證、承銷、經紀或買賣發行人未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之短期票券,但以下例外:1. 國庫券。2. 基於商品交易或勞務提供而產生,且經受款人背書之本票或匯票。3. 經金融機構保證,且該金融機構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之短期票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