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芷萱】評論
依據台財融字第 87744246 號 函...
【yoon】評論
金融機構應強化內部管理,杜絕人員舞弊台財融字第87744246號 函主旨:為強化金融機構內部管理,有效杜絕人舞弊,請轉知各會員機構應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加強行員之法紀教育,落實內部稽核功能,管理及稽核單位並應確實負起督導,查核之則,請查照。說明:邇來金融機構職員失職舞弊案件頻傳,影響金融紀律至鉅,顯示金融機構對各項業務之內部控管仍有欠落實。各金融機構主管人員對業務處理程序,應善盡督導、覆核責任,平時並應注意從業人員之生活規範及與客戶間有無異常資金往來情事;另稽核單位並應嚴格執行內部稽核工作,並督導營業單位確實辦理內部自行查核,期能避免類似舞弊案例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