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關於行政處分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行政處分均應以書面為之
(B)原則上,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有裁量權時,方得作成保留行政處分廢止權之行政處分
(C)行政處分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處分機關得隨時或依申請更正之
(D)以自動機器作成之大量行政處分,得僅以處分機關蓋章為之,毋需其首長之署名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珍珠奶茶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 (A)第 95 條行政處分除法規另有要式之規定者外,得以書面、言詞或其他方式為之。(B)第 93 條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有裁量權時,得為附款。無裁量權者,以法律有明文規定或為確保行政處分法定要件之履行而以該要件為附款內容者為限,始得為之。(C)第 101 條行政處分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處分機關得隨時或依申請更正之。(D)第 96 條行政處分以書面為之者,應記載下列事項︰四、處分機關及其首長署名、蓋章,該機關有代理人或受任人者,須同時於其下簽名。但以自動機器作成之大量行政處分,得不經署名,以蓋章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