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g-Long Che】評論
程怡的書有寫到 收受 : 乃指因如受贈與 借貸等而取得對物之持有者 搬運 : 乃指移轉物所在場所行為 寄藏 : 乃指受寄或藏匿之行為 故買 : 乃指有償取得該物持有之行為 牙保 : 乃指居間介紹而為買賣等有償處分之交易行為 每個行為的定義不同 所以牙保並非包含收受 搬運 寄送 故買等行為 原答案C應該沒錯 謝謝!
【simonlinhhh】評論
牙保只罰既遂,若仲介買賣不成功(未遂),不成立犯罪
【@@】評論
現在已經修法沒有牙保了喔~
【Muse】評論
寄藏贓物,係指受寄他人之贓物,為之隱藏者而言。若代他人將贓物持交第三人寄藏者,自屬同條項之搬運贓物,不能謂為寄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