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奶茶】評論
勞動基準法 第 7 條雇主應置備勞工名卡,登記勞工之姓名、(D) 性別、出生年月日、(B) 本籍、教育程度、住址、身分證統一號碼、到職年月日、工資、勞工保險投保日期、(C)獎懲、傷病及其他必要事項。前項勞工名卡,應保管至勞工離職後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