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品】評論
一年
【老皮好聰明】評論
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二、各機關職務代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以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限: (一)出缺之職務,尚未派員或分發人員。 (二)公差、公假、請假或休假。 (三)依法停職或休職。 (四)其他依規定奉准保留職缺。 前項第一款出缺職務之代理期間,以一年為限。但有下列特殊情形之 一者,得延長代理一次,並以一年為限: (一)現職人員代理: 1.配合機關精簡、整併、改隸、改制、裁撤或與出缺職務有關之 修編,經權責主管機關核定並確定生效日期。 2.機關基於精簡用人需要或特殊需要,機關首長、副首長、一級 單位主管及副主管職務出缺,由同職務列等或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