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罪_月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A)是因為民法-----買賣不破租賃(B)因為土地所有權人(包含地上權)是屬乙所有,在地上權關係消滅後,乙有優先承購該建築及其他工作物的權利!(C)房屋買賣經以轉登記後,既所有權人從甲變成丙,當然是由丙支付租金給乙(D)承上 ,買賣不破租賃關係,以支付價金後,當然有權使用該土地的權利!!個人淺解!! 如有誤請包含指教 ˇ _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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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A)是因為民法-----買賣不破租賃(B)因為土地所有權人(包含地上權)是屬乙所有,在地上權關係消滅後,乙有優先承購該建築及其他工作物的權利!(C)房屋買賣經以轉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