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有關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任命、職權及任期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檢察總長因故出缺時,總統應於1 個月內重新提出人選,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其任期重行計算4 年,不得連任
(B)檢察總長除年度預算案及法律案外,無須至立法院列席備詢
(C)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D)檢察總長於任命時具司法官身分者,於卸任時,得回任司法官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01196
統計:A(536),B(28),C(17),D(2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

用户評論

阿四】評論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任期四年,不得連任。   總統應於前項規定生效後一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人選。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除年度預算案及法律案外,無須至立法院列席備詢。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因故出缺或無法視事時,總統應於三個月內重新提出人選,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其任期重行計算四年,不得連任。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於任命時具司法官身分者,於卸任時,得回任司法官。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於任滿前一個月,總統應依第八項規定辦理。

貼貼樂 ( ̄︶ ̄)↗】評論

法院組織法 第66條 (檢察官之職等)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特任;主任檢察官,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官,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其分院檢察署檢察長,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四職等。高等法院及分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簡任第十一職等至第十三職等;檢察官,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或薦任第九職等;繼續服務二年以上者,得晉敘至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四職等。地方法院及分院檢察署檢察長,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二職等;主任檢察官,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或薦任第九職等;檢察官,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或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試署檢察官,薦任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候補檢察官...

翔姊】評論

20關於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簡任第十四職等 (B)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由法務部長提請總統任命 (C)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之任期為 4 年,不得連任 (D)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無須至立法院列席備詢答案為(C)【解析】(A)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特任;主任檢察官,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官,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B)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任期四年。(C)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之任期為 4 年,不得連任 (D)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除年度預算案及法律案外,無須至立法院列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