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Be the Light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釋字第525號}信賴保護原則攸關憲法上人民權利之保障,公權力行使涉及人民信賴 利益而有保護之必要者,不限於授益行政處分之撤銷或廢止...(略)...即行政法規之廢 止或變更亦有其適用。行政法規公布施行後,制定或發布法規之機關依法定程序予以修改或廢止時,應兼顧規範對象信賴利益之保護...(略)...至經廢止或變更之法規有重大明顯 違反上位規範情形,或法規 (如解釋性、裁量性之行政規則) 係因主張權 益受害者以不正當方法或提供不正確資料而發布者,其信賴即不值得保護 ;又純屬願望、期待而未有表現其已生信賴之事實者,則欠缺信賴要件, 不在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