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事實行為?
(A)法務部函復經濟部關於行政程序法之適用疑義,請經濟部參酌說明自行認定之
(B)公路主管機關於山地陡峭道路之上坡側,豎立險升坡之警告標誌
(C)桃園市政府函復陳情人,將編列預算美化市容
(D)財政部變更某進口貨物歸列之稅則號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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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

【年級】

【評論內容】白話判斷法:不鳥他沒事→事實行為 不鳥他...

【用戶】大榴槤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有些法規只有法律規定違反並沒有法律★★,...

【用戶】考上高普戶政!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AC 函復 屬於事實行為 (端看考古題下來結論B 三角形警告標誌 無法律上效力 僅警覺效果

【用戶】雷歐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D)選項參照財政部於109年7月6日以台財關字第1091015146號令核釋,海關發現進口貨物歸列之稅則號別不適當,擬予變更時,應視是否涉及通案歸列稅則之變更,而有不同處理方式。如涉及具反覆適用性質之通案歸列稅則變更,應依行政程序法規定,以部令發布,並登載於行政院公報,自發布日(或指定之將來一定期日)生效;如不涉及通案歸列稅則變更者,海關得逕依職權就個案改列進口貨物稅則號別。由此函釋可得如稅則號別歸列變更涉及反覆適用之通案性質,基於平等原則,對全體納稅義務人均有適用者,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及第160條第2項規定,以部令發布,並登載於行政院公報,自發布日(或指定之將來一定期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