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我國已於九十四年完成第七次憲法的修訂,依據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未來,下列哪些事項應交由公民複決?(1)總統、副總統罷免案;(2)倒閣案;(3)領土變更案;(4)總統、副總統彈劾案;(5)憲法修正案。
(A)123
(B)135
(C)245
(D)345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2411
統計:A(101),B(3921),C(83),D(13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由人民複決

用户評論

【用戶】月兒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憲增第1條(人民行使直接民權)(1)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第2條(總統、副總統)(9)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10)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用戶】0.2栗子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1&3&5  由人民複決2   立法委員

【用戶】Hao Wei Chang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來源 :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