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關於行政罰法「不予處罰」事由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依法令之行為
(B)正當防衛且未過當之行為
(C)未滿14 歲人之行為
(D)無正當理由不知法規之違法行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29727
統計:A(93),B(126),C(250),D(620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關於試題:57 沒收與褫奪公權為下列何者

用户評論

sherryyyy2013】評論

(A)  第11條  依法令之行為,不予處罰。依所屬上級公務員職務命令之行為,不予處罰。但明知職務命令違法,而未依法定程序向該上級公務員陳述意見者,不在此限。(B) 第12條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予處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C) 第9條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處罰。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予處罰。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處罰。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予處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陳美】評論

(D)刑法§16:「除有正當理由無法避免者外,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其刑。」

cena82316】評論

不知道闖紅燈會被開單而闖紅燈,照罰

JU】評論

行政罰法第8條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