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rryyyy2013】評論
(A) 第11條 依法令之行為,不予處罰。依所屬上級公務員職務命令之行為,不予處罰。但明知職務命令違法,而未依法定程序向該上級公務員陳述意見者,不在此限。(B) 第12條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予處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C) 第9條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處罰。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予處罰。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處罰。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予處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陳美】評論
(D)刑法§16:「除有正當理由無法避免者外,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其刑。」
【cena82316】評論
不知道闖紅燈會被開單而闖紅燈,照罰
【JU】評論
行政罰法第8條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