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營利事業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每人每月在下列何項標準範圍內,免視為員工之薪資所得? 
(A)包括加班誤餐費,最高以2400元為限 
(B)不包括加班誤餐費,最高以1800元為限 
(C)包括加班誤餐費,最高以1000元為限
(D)不包括加班誤餐費,最高以1000元為限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2973
統計:A(216),B(41),C(3),D(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薪資所得、稅率、計算、特殊所得課稅

用户評論

wyt7453】評論

誤餐費是否可視為加班免稅額度內,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第2款但書規定及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8條第2款及財政部104年4月30日台財稅第10404525720號令規定,營利事業實際供給膳食或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在下列標準範圍內,免視為員工之薪資所得。其超過部分,如屬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者,應轉列員工之薪資所得;如屬實際供給膳食者,除已自行轉列員工薪資所得者外,不予認定: (一)一般營利事業列支標準: 職工每人每月伙食費,包括加班誤餐費,最高以新臺幣2400元為限。

cherry chen】評論

新法改成2,400了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營利事業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每人每月在下列何項標準範圍內,免視為員工之薪資所得?(A)包括加班誤餐費,最高以一千八百元為限(B)不包括加班誤餐費,最高以一千八百元為限(C)包括加班誤餐費,最高以一千元為限(D)不包括加班誤餐費,最高以一千元為限修改成為營利事業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每人每月在下列何項標準範圍內,免視為員工之薪資所得? (A)包括加班誤餐費,最高以2400元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