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依高雄市學生輔導諮詢會設置要點,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依學生輔導法第五條第三項規定設置。
(B)本會召集人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局長兼任之。
(C)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三分之一。
(D)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副局長兼任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74163
統計:A(103),B(396),C(569),D(1440),E(0)

用户評論

阿部6653】評論

學生輔導法 ( 民國 103 年 11 月 12 日 公布 )第 5 條  各級主管機關為促進學生輔導工作發展,應召開學生輔導諮詢會,                其任務如下: 一、提供有關學生輔導政策及法規興革之意見。 二、協調所主管學校、有關機關(構)推展學生輔導相關工作之事項。 三、研議實施學生輔導措施之發展方向。 四、提供學生輔導相關工作推展策略、方案、計畫等事項之意見。 五、提供學生輔導課程、教材、活動之規劃、研發等事項之意見。 六、協調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並結合民間資源,共同推動學生輔導工...

rain-70】評論

高雄市學生輔導諮詢會設置要點中華民國104年6月2日高市教小字第10433631600號函訂定一、為促進與維護學生身心健康及全人發展,健全學生輔導工作,依學生輔導法第五條第三項規定三、本會置委員十七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局長兼任之,其餘委員由局長就下列人員聘兼之:   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三分之一。五、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局國小教育科科長兼任之,承召集人指示,辦理本會有關業務。本會之幕僚作業,由本局國小教育科辦理之。

譚守甫】評論

(D)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副局長兼任之。---教育科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