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vicky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美國權利法案美國權利法案是美國憲法前十條修正案的統稱。這些修正案的提出,是為了緩解那些反對批准憲法的反聯邦黨人的擔憂,其中保障了多項個人自由,限制了政府的司法和其他方面權力,並將一些權力保留給各州和公眾。堪薩斯-內布拉斯加法案是1854年由美國民主黨參議員史蒂芬·道格拉斯提起的法案,開放新加入的堪薩斯州以及內布拉斯加州這兩個州,由當地居民自由選擇是否允許蓄奴。儘管引致巨大批評聲浪,此法案依然通過,釀成了堪薩斯流血事件,並最後導致南北戰爭。其實道格拉斯意圖修建橫貫美國的鐵路,以加強美東與美西的交通。哈特—塞勒法案本法為「1965年美國移民與國籍法」。廢除了自1920年以來移民法中以「國籍配額」為主的政策,而以專業能力及與美國公民的家庭為優先考慮,每年的移民限制在17萬人,但不包括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或特別移民。
【用戶】vicky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美國權利法案美國權利法案是美國憲法前十條修正案的統稱。這些修正案的提出,是為了緩解那些反對批准憲法的反聯邦黨人的擔憂,其中保障了多項個人自由,限制了政府的司法和其他方面權力,並將一些權力保留給各州和公眾。堪薩斯-內布拉斯加法案是1854年由美國民主黨參議員史蒂芬·道格拉斯提起的法案,開放新加入的堪薩斯州以及內布拉斯加州這兩個州,由當地居民自由選擇是否允許蓄奴。儘管引致巨大批評聲浪,此法案依然通過,釀成了堪薩斯流血事件,並最後導致南北戰爭。其實道格拉斯意圖修建橫貫美國的鐵路,以加強美東與美西的交通。哈特—塞勒法案本法為「1965年美國移民與國籍法」。廢除了自1920年以來移民法中以「國籍配額」為主的政策,而以專業能力及與美國公民的家庭為優先考慮,每年的移民限制在17萬人,但不包括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或特別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