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lissa Hsu】評論
以後要選23%囉!立法院通過修正「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將教育經費法定的下限由22.5%提高至23%http://mobile.n.yam.com/m/news.php?id=20151219461026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5 為籌措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財源,政府已修訂教育經費編列及管理法,將各級政府教育經費之編列,以前三年歲入總額帄均之多少百分比編列? (A) 19.5% (B) 21.5% (C) 22.5% (D) 24.5%修改成為5 為籌措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財源,政府已修訂教育經費編列及管理法,將各級政府教育經費之編列,以前三年歲入總額帄均之多少百分比編列? (A) 19.5% (B) 21.5% (C) 22.5% (D) 24.5%(E)23%
【107正取二謝謝阿!!就】評論
【Stephanie】評論
第 3 條中央及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各級政府)應於國家財政能力範圍內,充實、保障並致力推動全國教育經費之穩定成長。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百分之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