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取用中文姓名之作法,下列何者錯誤?
(A)外國人無姓氏只登記名字即可
(B)外國人申請歸化應取中文姓名
(C)外國人取用中文姓名可改一次
(D)外國人並列中文姓名羅馬拼音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1),B(0),C(0),D(1),E(0)

用户評論

【用戶】Angellai Lai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3條(取用中文姓名應依循之方式)  取用中文姓名,應依下列方式為之:   一、姓氏在前,名字在後。但無姓氏者,得登記名字。(A)   二、中文姓氏與名字之間不得以空格或符號區隔。 第1條(本名)  中華民國國民,應以戶籍登記之姓名為本名,並以一個為限。   臺灣原住民及其他少數民族之姓名登記,依其文化慣俗為之;其已依漢人姓名登記者,得申請回復其傳統姓名;回復傳統姓名者,得申請回復原有漢人姓名。但均以一次為限。   中華民國國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結婚,其配偶及所生子女之取用中文姓名,應符合我國國民使用姓名之習慣;外國人、無國籍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者,其中文姓名,亦同。(B)  已依前項規定取用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