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縣(市)政府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一級機關首長,除主計、人事、警察、稅捐及政風之主管或首長,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其總數的多少比例,得列政務職,其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二職等,其餘均由縣(市)長依法任免之?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四分之一
(D)五分之一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1),B(0),C(0),D(0),E(0)
用户評論
【tseng523】評論
地方制度法第 56 條第2項,「縣(市)政府置秘書長一人,由縣(市)長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免;其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一級機關首長,除主計、人事、警察、稅捐及政風之主管或首長,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其總數二分之一得列政務職,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二職等,其餘均由縣(市)長依法任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