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甲為作曲家,接受乙唱片公司出資聘請,創作一首歌曲(以下簡稱為 A 音樂著作)。甲乙間並未以契約約定 A 音樂著作的權利歸屬。關於甲受乙聘 請完成的 A 音樂著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以甲為著作人,但著作財產權歸乙享有
(B)應以甲為著作人,且著作財產權歸甲享有,但乙得利用該著作
(C)應以乙為著作人,且著作財產權歸乙享有
(D)應以乙為著作人,但著作財產權歸甲享有,乙僅得利用該著作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66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珍珠奶茶】評論

著作權法 第 12 條 (甲-受聘★、★-★★★...

whappy501】評論

(B) 應以甲為著作人,且著作財產權歸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