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目前的特殊教育法有許多新的規定是過去沒有的,但不包括以下那一項?
(A)延伸至高等教育
(B)寬列特殊教育預算
(C)資優生應有個別化輔導計畫
(D)特殊教育服務的申訴應向學校提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28832
統計:A(83),B(235),C(79),D(151),E(0)

用户評論

宋啟瑞】評論

特殊教育法及立法院法律系統中所提到的皆是『資賦優異學生個別輔導計畫』。本題選B沒有錯,但C選項的確多了一個「化」字,可能為出題者出題時沒注意到的細節。(A)延伸至高等教育    →98、102、103年法條皆有出現。(C)資優生應有個別化輔導計畫   →98年始出現。(D)特殊教育服務的申訴應向學校提出   →「申訴」一詞於86、90年皆有出現,但並未明訂應向誰提起申訴。而「申訴應向學校提出」於98年訂定。

我可以!】評論

依照6樓的說明,那B為何錯呢@@

MT】評論

A. 93年無高等教育。98新增後,102年沿用,感覺是新規定B. 93年本來就有  C. 93年無高等教育,98年新增後,102年沿用,感覺是新規定  D. 93年只規定可以申訴,但申訴辦法另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    98年才明訂申訴的窗口是那些單位。102 年沿用98年規定,所以也感覺是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