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ynthia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A)記憶:是從長期記憶中提取相關知識。事實知識:即有關事件的事實,包括事件所代表的含意及事件之間的關係。 (B)理解:從教學訊息(在課堂中、在書本中或電腦螢幕上的口語、書面與圖形訊息)中創造意義(make sense);建立所學新知識與舊經驗的連結。概念知識:基本元素之間的關係,元素彼此之間可以互相運作在一起。通常包括:1. 分類、和類別的知識2. 原則知識3. 理論的、模式的、結構的知識(C)應用:牽涉使用程序(步驟)來執行作業或解決問題。與程序知識緊密連結。程序知識:指知道如何做某事的知識;通常是一系列或有步驟的流程,以及決定何時運用不同程序...
【用戶】Snail Chen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根據安德森(L. Anderson)等人在2001年修正Bloom的1960年代認知目標架構,修正的知識向度內涵如下:(1)事實知識:學生所需具備的基本概念,包括「術語知識」與「特定知識」。(2)概念知識:可連結不同基本概念之相關知識,包括了「分類知識」、「通則知識」、「理論知識」。(3)程序知識:係指可有程序性行為完成某目標的知識,包括「特定學科技能」、「特定學科技術」、「運用規準知識」,例如:題目所敘述的化學實驗,是要學生經過既定的程序步驟來完成實驗,所以題目敘述屬於程序知識。(4)後設認知知識:其係指監控理解本身認知歷程的知識,包括「策略知識」、「認知任務知識」與「自我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