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Pon En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1.反社會行為:係指行為違反社會文化規範或法律道德。此類型的行為包括偷竊、說謊、逃學、破壞行為、搶奪及恃強粗暴之鬥毆或殺人行為等。2.非社會行為:係指不能適應一般社會生活之行為。此類型行為有嫉妒、自卑、退縮及自殺等與情緒困擾相關的問題
【用戶】YuHsiang Fa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吳武典(民七八年)曾根據徐氏的分類法,就輔導的觀點,稍作調整與補充如下:外向性行為問題─即通稱的違規犯過行為或反社會行為。包括:逃學、不合作、反抗、不守規律、濫發脾氣、撒謊、偷竊、打架、傷害別人、搗亂、破壞行為、欺負弱小、粗語辱罵等。內向性行為問題─即通稱的情緒困擾問題或非社會行為。包括:畏縮、消極、不合群、不敢表示自己的意見、過份依賴、做白日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