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下列何者對於無障礙環境(access)的敘述不是正確的?
(A)坡道寬度是100公分
(B)坡度應在1/12以下
(C)坡道防護緣在5公分以上
(D)扶手標準高度應為80公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43444
統計:A(788),B(212),C(184),D(23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特推會設置辦法(民100)、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特教

用户評論

【用戶】Banban Yeh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A)錯在:寬度:坡道淨寬不得小於90公分;若坡道為取代樓梯者﹙即未另設樓梯﹚,則淨寬不得小於150公分。(參考內政部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http://free.abri.gov.tw/law.php?id=127)

【用戶】鄭如君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207.3.3 扶手高度:單層扶手之上緣與地板面之距離應為 75 公分,雙層扶手上緣高度分別為 65 公分及 85 公分。若用於小學,高度則各降低 10 公分 ( 圖 207.3.3) 。

【用戶】Wilson Wu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A是90公分 資料來源:http://tw.myblog.yahoo.com/self-qiang/article?mid=202&prev=203&next=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