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關於憲法第8條人身自由保障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僅刑事被告得主張本條之適用
(B)國家機關限制人身自由之規定須符合憲法第23條所定相關之條件
(C)國家機關須依法律之程序,才能限制人身自由
(D)國家機關限制人身自由之規定內容須實質正當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33004
統計:A(3774),B(59),C(50),D(17),E(0)

用户評論

謝忻霏】評論

釋字384.588係指凡限制人民身體自由★★★...

病嬌什麼的最可愛啦!】評論

釋字第384號涉及到著名的〈檢肅流氓條例〉,在過去被認為是戕害人權的著名惡法。尤其是它在國民黨威權統治時期時,也曾被用來壓迫政治異議人士,因此它的修正廢除,被認為是台灣民主化過程的重要成果之一。  檢肅流氓條例在1955年的前身為〈台灣省戒嚴時期取締流氓辦法〉,屬於中央法規標準法下的「職權命令」,缺少立法單位的法律授權卻對人民的自由權造成損害,違反了憲法23條的規定。1961年時監察院對此向行政院提出糾正,但一直要到1985年,才完成〈動員戡亂時期檢肅流氓條例〉的修法,並在1990年移除「動員戡亂時期」。  檢肅流氓條例引發非常大的爭議,環繞著它出現了三次的釋憲案,三次都宣告違憲(釋字384、523、636)。釋字384號是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