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依照司法實務判決,民眾對於員警執行職務時,下列敘述何者構成妨礙公務罪?
(A)民眾僅係消極反抗、掙扎,並未積極攻擊員警之身體、其他物品或他人
(B)在客觀上民眾無法認知員警依法正在執行職務,而以雙手抵制警察的壓制
(C)通緝犯持有槍械遇到員警追捕而逃跑,惟員警無法證明其有攻擊警察之行為
(D)民眾醉酒駕駛機車被警察查獲,員警要求將其移至路旁進行檢查,竟以機車直接衝撞員警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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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braces (110警四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刑法》第五章妨害公務罪第135條:對於...

【用戶】gogoro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刑法§135:必須要以行為人在公務員「行使職務時」,施以「強暴脅迫」才行,但不須達到無法繼續執行公務的程度。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這邊的「行使職務」必須符合幾個要件: 必須是「職權範圍內」的公務行為,例如消防員執行警察職務就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