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民法規定:「以不能之給付為契約標的者,其契約為無效」 ,參考立法理由,不能之給付僅限於客觀不能,稱為:
(A)反面解釋
(B)類推解釋
(C)歷史解釋
(D)擴張解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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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沉澱過後繼續努力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參考立法理由,不能之給付僅限於客觀不能→...

【用戶】勞工行政~~加油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4 民法規定:「以不能之給付為契約★★★,...

【用戶】chiuchen1993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複習法律解釋的方法一、有權解釋又稱為機關解釋,係指由國家機關依據法律所賦予的權限,解釋法律條文的涵義。機關或人民違反解釋的行為,將構成違法的效果。(一)  立法解釋:立法機關對於法律條文涵義所做的解釋1.在法律條文中解釋某一法律用語的涵義:例如民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稱不動產者,謂土地及其定著物。不動產之出產物,尚未分離者,為該不動產之部分。」2.將解釋的法律規定於施行法中:例如民法總則施行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依民法總則規定法人之登記,其主管機關為該法人事務所所在地之法院…」3.法律規定某種事件的意義而間接解釋其他事件的意義:例如民法第一八四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

【用戶】我要考中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下列何者為法律解釋方法中之「歷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