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憲法法庭之司法年度及事務分配、法庭之開閉及秩序、法庭之用語、裁判之評議,除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另有規定外,準用下列何者之規定?
(A)行政程序法
(B)法院組織法
(C)司法院組織法
(D)行政法院組織法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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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珍珠奶茶】評論

憲法訴訟法 第 5 條憲法法庭審理案件之...

whappy501】評論

★★★★★★★★★★★★ 33 ...

110國營企管職員正取 感】評論

憲法法庭之司法年度及事務分配、法庭之開閉及秩序、法庭之用語、裁判之評議,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準用法院組織法之規定。

勞工行政~~加油】評論

2021年適用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33 條憲法法庭之司法年度及事務分配、法庭之開閉及秩序、法庭之用語、裁判之評議,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準用法院組織法之規定。大法官服制及憲法法庭之席位佈置,由司法院另定之。2022年以後適用憲法訴訟法 第 5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