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下列關於民事第二審上訴之敘述,何者正確?
(A)第二審法院無須依聲請就關於假執行之上訴先為辯論及裁判
(B)原判決依其理由雖屬不當,而依其他理由認為正當者,應以上訴為有理由
(C)第二審法院認上訴無理由駁回上訴,且上訴人之上訴顯無理由者,得處上訴人新臺幣 12 萬元以下之罰鍰
(D)當事人未提出上訴理由書者,第二審法院得直接駁回其上訴
(E)一律給分

參考答案

答案:E
難度:困難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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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a178885886】評論

在下認為,C選項敘述不夠完整,要件應基於「惡意、不當目的、重大過失」為要件,此為條文所規定,嚴格說起來,C也應該是錯才對;如同刑事訴訟法也有的新修法,羈押要件,非有「逃亡、湮滅證據、所犯重罪5年以上+有相當理由湮滅證據等等...」,光所犯重罪5年以上,如後面無敘述相當理由,也是錯誤的,刑訴法考題都這樣考,民訴法也該比照辦理才是,個人淺見,僅供參考。

】評論

考選部公告:這題一律送...

有朝,游成上榜的形狀(11】評論

考選部公告更正答案>> 第28題 一律給分。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及 110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事務管理、行政組-法學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