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下列何種方式非屬於須經登記始得處分之不動產物權?
(A)繼承
(B)強制執行
(C)徵收
(D)法院之給付判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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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評論

民法759條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使得處分其物權。

林明正】評論

§758 設權登記:不動產物權非經...

insist】評論

 第 758 條 設權等級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前項行為,應以書面為之。第 759 條 宣示登記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