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ces (110警四】評論
X(A)執行時,發現本案應扣押之物為搜索...
【Karst(已上榜)】評論
(B)可立即觸及之處所。
【黃芩】評論
(A)《刑訴法》第137條第1項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搜索或扣押時,發現本案應扣押之物為搜索票或扣押裁定所未記載者,亦得扣押之。(B)《刑訴法》第130條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時,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其身體、隨身攜帶之物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及其立即可觸及之處所。(C)《警察機關執行搜索扣押應行注意要點》第19點檢察官自行聲請搜索票交付警察人員執行搜索或依本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二項後段之規定指揮執行逕行搜索,警察人員於執行完畢後,應於十二小時內以密件封緘回報,俾檢察官陳報法院。(D)《警察機關執行搜索扣押應行注意要點》第17點搜索票執行完畢後...
【gogoro】評論
(B)拘提逮捕人犯後,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身體、隨身攜帶之物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及其住宅→偵查手冊§156、Ⅰ:(三)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之情形,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身體、隨身攜帶之物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及立即可觸及之處所。(附帶搜索)(C)檢察官自行聲請搜索票交付警察執行搜索或扣押後,警察於執行完畢後,應於 3日內回報→偵查手冊§165、Ⅳ:檢察官自行聲請搜索票或扣押裁定交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搜索或扣押,或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二項後段規定指揮執行逕行搜索時,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於執行完畢後,應於十二小時內以密件封緘回報,俾檢察官陳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