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妍蓁】評論
《解析》權威接受論: 1.組織中上級對下級所發出的命令通常被認為是具有「權威」,但巴納德卻認為權威不在發令者,而是在受命者,即視受命者接受或同意的程度大小而定,這種接受程度的大小又依下列四個條件而有所不同,亦即完全接受命必須:(1)受命者確已瞭解。 (2)合於組織目標。(3)不違背受命者的利益。 (4)受命者有能力加以執行。 2.巴納德說由於上述四項條件,通常總是存在,況且每個人均各有一個所謂「無利益區」或「無差異區」,凡落在此區裡之命令必被接受無疑。
【whappy501】評論
(C) 受令者接受或同意的程度 如:老師命令同學 做作業 同學接受或同意程度 來決定是否完成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