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lizard Sol】評論
『甲為內政部眷舍現住戶』,所以甲必為公務員/公務員遺族依公務員保障法25條規定,此二者若認為行政處分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復審。此外,申請案件遭否准是用『課與義務訴訟』,要求行政機關做出某行政處分。
【蔡阿瞥】評論
這題應該是希望內政部答應為公務員/公務員遺族應得之利益的要求。
【蘇飛】評論
考選部更正答案AC均給分因為甲有可能是遺眷而不是公務人員
【胡愛晏】評論
本題應為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四等)考題,考選部原本公布其答案為(C),後更正為 (A)、(C)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