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甲積欠稅款達新臺幣50萬元,臺北市國稅局乃通知甲於30日內繳納。甲屆時未依限繳納稅款,臺北市國稅局乃函請行政執行署臺北執行處依法強制執行,並以副本通知甲。此一通知屬下列何項行政行為?
(A)行政處分
(B)事實行為
(C)行政指導
(D)行政命令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61299
統計:A(868),B(1037),C(21),D(83),E(0)

用户評論

Kelvin Dai】評論

這種題目對很多朋友來說很討厭,我做個簡單的白話解釋,如有誤再請其它前輩更正。

諾心】評論

https:///item-410673.htm

夏小森】評論

甲積欠稅款達新臺幣50萬元,臺北市國稅局乃通知甲於30日內繳納。甲屆時未依限繳納稅款,臺北市國稅局乃函請行政執行署臺北執行處依法強制執行,並以副本通知甲。此一通知屬下列何項行政行為? (A)行政處分 (B)事實行為 (C)行政指導 (D)行政命令 以副本通知甲。此一通知屬下列何項行政行為(C)行政指導  (D)行政命令  先剔除了。通知甲,(告訴甲有這件事情,因為你不繳所以我做了這件事情。)。所以是事實行為

snoopy75smb】評論

(A)行政處分(X)(B)事實行為(O)(C)行政指導(X)(D)行政命令(X)

Flying high】評論

https:///item-410673.htm

Vita】評論

(A)行政處分-你收到通知還會有轉圜餘地,譬如跟行政機關打訴訟(B)事實行為-通知你我要強制執行,沒有轉圜餘地,我只是通知你未來會發生的一個行為,你只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