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g ShuLian】評論
名 稱商標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0 年 06 月 29 日第 42 條商標權之移轉,非經商標專責機關登記者,不得對抗第三人。Crest先生的法條,似乎引用錯誤。
【Crest Blue】評論
商標法 第3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