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麗】評論
請問(A)應該怎麼改呢?
【Yuping Liu】評論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 Amendments of 1997(IDEA修正案)障礙者教育修正案確認了每個兒童獲得免費和適當的教育權利,包含障礙兒童可與同儕一起受教育、3-21歲教育延伸適當的調整、最少限制環境、和輔助科技設備與服務、指示個別化教學計畫(IEP)、家長參與、合法過程等概念。節錄自http://ying016.pixnet.net/blog/post/22319330-individuals-with-disabilities-education-act%EF%BC%88idea%EF%BC%89%E6%AE%98%E9%9A%9C
【林怡芬】評論
(A)美國在各類身心障礙的教育法規、社會福利法規等均反映自我決定的基本方針。而非只有在ADA法、IDEA中方有反映。(C)自我決定需要習得問題解決技能。(D) Mithaug的「平等的機會理論」和自我決定的教育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