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2.依「飲用水管理條例」的規定,以下敘述何者不正確?
(A)設置公眾飲用連續供水固定設備,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登記,始得使用
(B)飲用水設備管理單位至少每三個月應維護飲用水設備一次
(C)每次維護應填寫維護紀錄表,紀錄應保存二年,以備主管機關查核
(D)飲用水設備水溫度維持於攝氏九十度以上者不用進行水質檢測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11111
統計:A(5),B(69),C(9),D(36),E(1)

用户評論

張硯亭】評論

第六條公私場所應依其設備之種類及型式,執行定期維護工作,其屬本條例第八條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公私場所設置飲用水設備者,應依申請登記時檢具之飲用水設備維護管理說明書執行定期維護工作。飲用水設備管理單位應自行或委託專業機構辦理維護每月至少一次,並將每次維護內容詳細記載於飲用水設備水質檢驗及設備維護紀錄表(如附表二);其紀錄應保存二年,以備主管機關查核。

持之以恆】評論

https://dws.epa.gov.tw/drinkwater/law/law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