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有關96.07.11公布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私立學校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達多少人以上者,應進用具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至少1人?
(A)34人
(B)50人
(C)100人
(D)67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15328
統計:A(18),B(4),C(8),D(98),E(0)
用户評論
【Ming Wei Kuo】評論
第三十八條 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六十七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且不得少於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