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第一審法院判決被告普通竊盜有期徒刑5月,被告不服提起上訴,第二審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所犯為攜帶兇器之加重竊盜罪,本案僅有被告上訴,試問第二審法院可否撤銷改判超過有期徒刑5月?
(A)不可以,因為被告有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保障
(B)不可以,法條可以變更,但刑度應受原審判決之限制,此為量刑之內部界限
(C)可以,因為原審適用法條有誤
(D)可以,因為第二審不受第一審判決之拘束,以防止被告濫行上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2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Lin Tony】評論

樓上看書都聽什麼音樂,分享一下

莎拉(已上榜,繼續往上努力】評論

本文都記了,就是沒記到但書QQ

a89281】評論

第370條由被告上訴或為被告之利益而上訴★...

snoopy75smb】評論

(A)不可以,因為被告有不利益變更禁止原...

allie】評論

可以 因為兩個根本不同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