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Terry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國家安全局組織法第 2 條國家安全局(以下簡稱本局)隸屬於國家安全會議,綜理國家安全情報工作與特種勤務之策劃及執行;並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國防部電訊發展室、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國防部憲兵指揮部、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移民署、法務部調查局等機關(構)所主管之有關國家安全情報事項,負統合指導、協調、支援之責。前項有關國家安全情報工作之統合指導、協調、支援事項之規定及其相關運作之辦法,由本局另定之。本局掌理下列事項:一、臺灣地區安全、大陸地區及國際情報工作。二、國家戰略情報研析。三、科技情報工作。四、統籌政府機關密碼政策及其裝備研製、鑑測、密碼保密等。五、國家安全情報...